晨光乳业与温氏股份的“供港”商标纠纷浮出水面

更新时间:2017-11-28 11:25:54点击: 企业动态

        日前,晨光乳业与温氏股份(300498)关于“供港”商标的使用纠纷持续发酵,引起了国内知识产权法学界的关注。11月26日下午,关注此案的知识产权专家在广州举行了专题论证,集中讨论了国内类似商标案例的法理及判决先例。
  今年11月初,晨光乳业与温氏股份(300498)的“供港”商标纠纷浮出水面。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称,晨光乳业相关乳品供应香港的历史源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1979年,晨光乳业登陆香港市场,在之后长达二十年多年的时间里一直占据香港40%的鲜奶市场份额,并开始辐射越南、马来西亚等地。2014年12月26日,晨光乳业正式向国家商标局提交29类和32类“供港”商标注册申请,并于2016年3月28日予以核准注册,有效期至2026年3月27日。其中商标核准的第29类商品为 “牛奶,豆奶(牛奶替代品),奶茶(以奶为主),奶粉,肉,水果罐头,果冻,酸奶,蛋,食用油”。晨光乳业此前已在国家商标局获得“供港”相关商标的核准注册,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相关乳制品包装及宣传上涉嫌商标侵权。温氏股份则通过律师函回应称,自己相关产品“供港”字样及图片的使用系对事实的描述,且并非商标性使用,并不涉及任何侵权行为,晨光乳业无权禁止自己对“供港”文字及图片的使用。。
  此案发酵后,引起了国内知识产权领域法学专家的关注,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的相关学界专家参与了此次论证会。与会专家认为,在国内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完善进程中,此次“供港”商标纠纷或成为又一标杆式案例。
        市场竞争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商标作为企业品牌的重要载体,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市场潜力。更应该引起企业的重视。企业应当将商标作为战略发展的一部分,以商标来塑造核心的品牌影响力,发挥品牌的无形价值,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