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高仿”名酒,自称有底线

更新时间:2017-06-14 17:00:23点击: 企业动态

      市民徐先生向警方报警,说自己买到了假酒。原来,徐先生在一家烟酒店买了几瓶五粮液用来招待朋友,没想到饭局上有人喝出味道不对,最后报警。钟楼警方通过大量调查,终于锁定了假酒的来源。 5月底,五星派出所展开突击检查,在张某租住的房间发现了十几箱空酒瓶、各种名酒的包装、防伪标识等。嫌疑人张某交代,他们在新闸附近还有一个仓库,假酒都藏在那儿。警方随即在新闸的仓库内找到70多箱五粮液等“高仿”白酒。
      据嫌疑人张某父子交代,他们租了个服装店铺,给人感觉是做服装生意的,其实则是做的是制售假酒的生意,已经做了2年多了。
     “这些假酒不仅有防伪标识,就连白酒盒子上的铆钉、拉环、垫片都是按照原酒仿造的,非常逼真,乍一眼真的看不出来。”五星派出所副所长顾涛说。
       张某父子也自称,他们做的是“高仿”名酒,而且有底线,宁用低价酒不用勾兑酒,怕出人命。例如,他们用10块钱一大瓶的尖庄酒重新灌装,冒充五粮液等高档白酒。他们制造了假酒后,以低价卖给天宁区、钟楼区等多家小超市、烟酒店。这些小超市、烟酒店会以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市民。
      殊不知假冒注册商标也是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由此不难看出,张某父子的生产销售行为实际上构成涉嫌到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我国和部分国家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也就是说,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将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因此,越早申请商标注册,对商标的保护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