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式营销,存在争议
更新时间:2018-03-15 16:18:01•点击:次 • 企业动态
作为热水器行业的“明星”,A.O.史密斯凭借多种多样的宣传点赢得了不少市场份额和口碑。“美国热水专家”、一氧化碳安全防护系统、商用级不锈钢换热器等都是A.O.史密斯品牌的主要营销点。不过,通过调查和咨询业内人士,这些名目都存在着很多争议。像宣称采用拥有中国发明专利的防一氧化碳中毒技术,在2015年就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布无效。有关专家认为,在消费升级的大趋势下,家电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应该推出有利于消费者体验的创新技术和产品,比如低功率的热水器,而不应利用信息不对称和专业知识的高门槛性来迷惑消费者。
有网友指出,A.O.史密斯所谓的“美国热水专家”称号并不符合事实,在美国A.O.史密斯仅是一家以生产儿童座椅、童车起步的小型制造公司,生产电热水器的历史不足60年,更别提燃气热水器和净水设备。就是电热水器,随着欧美电热市场的没落,目前美国市场也很难见到这个牌子了,现在已基本转型为一家建筑设备和电动工具生产商。据了解,A.O.史密斯公司在进入中国市场后,收购了濒临倒闭的南京玉环热水器厂,前期主要是以贴牌方式展开市场布局。
A.O.史密斯的另一个宣传点是一氧化碳(CO)安全防护系统,北京商报记者走进北三环一家苏宁卖场,直接映入眼帘的就是该品牌在滚梯上关于一氧化碳安全防护系统的大幅广告:“A.O.史密斯专为高层设计防一氧化碳中毒的燃气热水器”。
资料显示,CO自动报警装置其实就是一氧化碳报警装置,拥有一个燃气检测用的传感器,一旦室内一氧化碳超标,启动装置便会开始工作。
此外,对于CO自动报警装置的实际效用,产业观察家洪仕斌指出,这种功能只是一种宣传噱头。“室内CO超标只有一种情况,即燃气热水器燃烧不充分而且烟管泄漏,而这恰恰说明其产品质量不过关。而且,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都是强制排气式产品,废气排放到室外,安全性能提高了很多,基本上用不到CO自动报警装置。所以,消费者在购买热水器之前最好对该品牌产品的性能有大致了解,千万不要被商家的宣传所误导。”洪仕斌坦言,当前在热水器市场,燃气热水器市场发展潜力很大,这也导致了商家抛出各种层出不穷的营销噱头。
过去多年来,A.O.史密斯在宣传旗下的燃气热水器时,宣称采用拥有中国发明专利的防一氧化碳中毒技术,全称为“具有有害气体监测报警功能的燃气热水器及监测报警方法”。
据报道,早在2006年11月22日,A.O.史密斯在中国注册的独资公司——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首次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将“具有有害气体监测报警功能的燃气热水器及监测报警方法”为发明专利。
2008年11月26日上述技术获得中国发明专利,专利号:200610097939.X。这项技术主要用于A.O.史密斯旗下的燃气热水器上,作为一套独立的装置,主要解决一直以来中国家庭的燃气热水器因为安装位置和通风条件引发的“一氧化碳”中毒问题。
2015年4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200610097939.X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同年7月10日,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的专利代理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4000元发明专利年费。当年8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这一专利费退还专利代理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给出的理由则是:本专利权利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3款规定的新颖性或创造性,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应予全部无效。
北京商报记者向A.O.史密斯相关负责人发出采访提纲,询问关于本项专利是否在国内通过,截至发稿,该负责人并未进行回复。不过,就像上述A.O.史密斯广告中所写的,这项专利的宣传语已经变为“美国专利一氧化碳安全防护系统”。
相关人士指出,各国的专利都有时效性和地域性,美国专利如果没有在中国通过,就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保护,同时,宣传语中若没有详细说明是什么类型的专利,很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有网友指出,A.O.史密斯所谓的“美国热水专家”称号并不符合事实,在美国A.O.史密斯仅是一家以生产儿童座椅、童车起步的小型制造公司,生产电热水器的历史不足60年,更别提燃气热水器和净水设备。就是电热水器,随着欧美电热市场的没落,目前美国市场也很难见到这个牌子了,现在已基本转型为一家建筑设备和电动工具生产商。据了解,A.O.史密斯公司在进入中国市场后,收购了濒临倒闭的南京玉环热水器厂,前期主要是以贴牌方式展开市场布局。
A.O.史密斯的另一个宣传点是一氧化碳(CO)安全防护系统,北京商报记者走进北三环一家苏宁卖场,直接映入眼帘的就是该品牌在滚梯上关于一氧化碳安全防护系统的大幅广告:“A.O.史密斯专为高层设计防一氧化碳中毒的燃气热水器”。
资料显示,CO自动报警装置其实就是一氧化碳报警装置,拥有一个燃气检测用的传感器,一旦室内一氧化碳超标,启动装置便会开始工作。
此外,对于CO自动报警装置的实际效用,产业观察家洪仕斌指出,这种功能只是一种宣传噱头。“室内CO超标只有一种情况,即燃气热水器燃烧不充分而且烟管泄漏,而这恰恰说明其产品质量不过关。而且,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都是强制排气式产品,废气排放到室外,安全性能提高了很多,基本上用不到CO自动报警装置。所以,消费者在购买热水器之前最好对该品牌产品的性能有大致了解,千万不要被商家的宣传所误导。”洪仕斌坦言,当前在热水器市场,燃气热水器市场发展潜力很大,这也导致了商家抛出各种层出不穷的营销噱头。
过去多年来,A.O.史密斯在宣传旗下的燃气热水器时,宣称采用拥有中国发明专利的防一氧化碳中毒技术,全称为“具有有害气体监测报警功能的燃气热水器及监测报警方法”。
据报道,早在2006年11月22日,A.O.史密斯在中国注册的独资公司——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首次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将“具有有害气体监测报警功能的燃气热水器及监测报警方法”为发明专利。
2008年11月26日上述技术获得中国发明专利,专利号:200610097939.X。这项技术主要用于A.O.史密斯旗下的燃气热水器上,作为一套独立的装置,主要解决一直以来中国家庭的燃气热水器因为安装位置和通风条件引发的“一氧化碳”中毒问题。
2015年4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200610097939.X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同年7月10日,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的专利代理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4000元发明专利年费。当年8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这一专利费退还专利代理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给出的理由则是:本专利权利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3款规定的新颖性或创造性,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应予全部无效。
北京商报记者向A.O.史密斯相关负责人发出采访提纲,询问关于本项专利是否在国内通过,截至发稿,该负责人并未进行回复。不过,就像上述A.O.史密斯广告中所写的,这项专利的宣传语已经变为“美国专利一氧化碳安全防护系统”。
相关人士指出,各国的专利都有时效性和地域性,美国专利如果没有在中国通过,就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保护,同时,宣传语中若没有详细说明是什么类型的专利,很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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