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 Pad”不应被注册为商标

更新时间:2017-12-07 11:00:40点击: 企业动态

        商标具有标示商品来源的功能,承载着商标权利人的商业信誉。知名商标包括驰名商标更加容易遭到不法经营者的恶意侵权,其中既有直接仿冒知名商标的方式,又有将知名商标注册为域名、公司字号等方式,侵权隐秘手段层出不穷。这既是侵害商标权的行为,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报道,苹果成功阻止中国智能手机生产商小米将“Mi Pad”平板电脑在欧盟注册为商标,因为这一名称与苹果的“iPad”过于相似。
        这桩诉讼起始于2014年,当时小米在推出平板电脑之后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申请“Mi Pad”商标。不过,这样的做法遭到了苹果公司的反对,苹果认为小米此举很容易让用户认为Mi Pad是iPad的衍生产品。
        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裁决,“Mi Pad”不应被注册为商标,因为其与iPad的相似性可能令消费者混淆。小米的Mi Pad和苹果的iPad均为平板电脑。
        “Mi Pad较iPad开头多出一个字母m,这样的差异不足以抵消二者在视觉和发音上的高度相似性,”法院在声明中称。